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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0 篇 · 歷代志上

掃羅之死

歷代志上 10:1–14 | 1 Chronicles 10:1–14

經文一覽掃羅與非利士人在基利波山爭戰大敗,三子陣亡,掃羅受傷後伏刀自盡。非利士人割下他的頭、奪其兵器,掛在他們神廟誇勝。雅比基列的勇士取回掃羅與眾子的屍骨安葬。作者點明:掃羅死於對耶和華的不忠,神就把國交給大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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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色列棄絕神、求立一王像列國一樣領他們爭戰(撒上 8)。雖撒母耳反對,神仍照他們所求立掃羅為首位王。但掃羅出於便雅憫支派,而神所揀選的王本當出於猶大(創 49:8–12;得 4:18–22;彌 5:1–2)——這正是作者藉冗長家譜一再提醒的。掃羅一生有三件關鍵事使神審判他:擅自獻祭、不滅亞瑪力人、求問交鬼的婦人。撒母耳宣告:「耶和華已經尋著一個合祂心意的人……因為你沒有遵守耶和華所吩咐你的」(撒上 13:14)。大衛在神宣判掃羅之後受膏,掃羅之死標誌神如今把國度轉交大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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掃羅之死(10:1–7)

作者直接從掃羅與非利士人的最後一戰接起。非利士人是君王時期以色列的主要勁敵,佔據沿海五城邦。諷刺的是,掃羅原因軍事身量被選為王,卻死於與非利士人的戰役、且被以善射聞名的弓箭手所傷(他自己支派便雅憫正以善射著稱)。掃羅恐遭羞辱,命拿兵器的人刺死他,對方因敬畏不敢,掃羅遂伏在自己刀上自盡,拿兵器的人也隨之而死。作者以精煉而精準的一句作神學總結:「掃羅和他的全家都一同死亡」(10:6)——作者明知伊施波設仍活著作王數年、掃羅後裔也綿延多代,但此語的神學意義是:掃羅的王朝至此終結,神正把國轉交大衛。

掃羅的屍體(10:8–12)

次日非利士人剝掃羅的衣服、割下他的頭,把頭與兵器傳遍非利士地,向他們的偶像與百姓報「好消息」。在古代世界,神明被認為在軍事上有權柄。早先非利士人曾把約櫃擄到大袞廟,大袞卻離奇仆倒、俯伏在約櫃前(撒上 5);如今情勢卻悲慘地逆轉——他們把掃羅的兵器放在神廟作戰利品、把他的頭釘在大袞廟,歸功於他們的神。雅比基列的勇士英勇地取回掃羅與眾子無頭的屍身,葬在雅比,為陣亡的王哀哭。

神把國交給大衛(10:13–14)

非利士人把勝利歸給大袞,作者卻插入另一個指向神主權之手的解釋——耶和華才是那位改變時候日期、廢王立王的(參但 2:21)。作者清楚陳明這些事是出於神,因掃羅不敬虔的行為,並警戒被擄後的群體:「掃羅死亡,是因他干犯(ma‘al,不忠)耶和華,沒有遵守耶和華的命,又因他求問交鬼的婦人,沒有求問耶和華,所以耶和華使他被殺,把國歸於耶西的兒子大衛」(10:13–14)。「不忠」是歷代志的關鍵詞。掃羅「沒有遵守神的話」大概指兩件事:擅自獻祭(撒上 13,他數點軍兵,暗示他錯誤地相信勝負取決於軍隊多寡,但神的王當倚靠神為他們爭戰——這是貫穿歷代志的關鍵主題);以及未照命令滅盡亞瑪力人(撒上 15)。第二個死因是他去求問交鬼的,而非「求問」(d-r-sh)神——「求問神」正是敬虔君王的標誌。掃羅之死成為以色列歷史決定性的轉捩點,大衛的登基已在地平線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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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對領袖的描繪

神的子民想要一個「像列國一樣」的王為他們爭戰,但神的王不可倚靠軍力或軍隊多寡(詩 33:16),而要倚靠神、等候祂的拯救。掃羅卻寧可倚靠自己的軍力,採用世俗的領導模式。從外表與世俗的君王標準看,他像個能領以色列得勝的強大軍事領袖,內心卻未全然忠於神。相反,以色列的王要受不同的標準管治: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、妻妾(政治聯盟)、金銀,反要為自己抄錄一份律法書,晝夜思想,敬畏神、遵守誡命(申 17:16–20)。掃羅未守神的誡命,最終懼怕百姓過於懼怕神(撒上 15:24)。他慘烈的死,表明以色列效法列國建立王國的嘗試終必徹底失敗——被擄歸回之民雖被列國環繞,其領袖卻不可隨從列國的作風。

我們也太容易效法周遭文化的領導模式與特質,尤其當那些模式看似帶來成功時,便忘了我們蒙召要反映天國的價值。耶穌教導門徒:祂國度的領袖要與周遭文化不同——「外邦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……但你們不可這樣;你們裡頭為大的,倒要像年幼的;為首領的,倒要像服事人的」(路 22:25–26)。神的領袖首先是僕人(神稱大衛為「我僕人」)。對比之下,掃羅臨終的時刻說明了他一生如何活著:他沒有在敗局前自卑、沒有在陣中向神呼求、沒有在患難中懇求神(這些是羅波安、約沙法、瑪拿西後來所行的),反倒像個自我倚靠的人,最後的話不是求救的呼喊,而是給拿兵器之人的命令,親手了結自己的性命。這絕非敬虔領導的榜樣,更與那位謙卑、為我們捨命的主耶穌天差地別。

我們的文化痴迷於名人——外表看似成功,內裡卻可能道德破產。世俗價值太容易滲入教會:基督徒領袖常按世俗的成功標準(追蹤人數、觀看次數)被高舉,但這些絕非敬虔領導的準則。神看重領袖的品格與道德生命。耶穌警告宗教領袖外表虔誠的危險:「你們洗淨杯盤的外面,裡面卻盛滿了勒索和放蕩……你們好像粉飾的墳墓,外面好看,裡面卻裝滿了死人的骨頭」(太 23:25–27)——這正是掃羅的寫照:有領袖的外表,卻缺乏正直與順服神的心。我們不該追求虔誠的外表,而要培養敬虔的品格,這對教會領袖尤為要緊。聖經清楚指明神的領袖蒙召要達到更高的標準:無可指責、節制、自守、端正、不醉酒、不打人、溫和、不貪財,且在教外有好名聲(提前 3:2–7)。正直在旁觀的世界眼中要緊,在神眼中更是要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