約蘭的惡行
歷代志下 21:1–20 | 2 Chronicles 21:1–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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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國兩位王名約蘭、亞哈謝,這些名字也見於亞哈家——可見亞哈謝與亞他利雅統治期間,亞哈的王朝實際掌控了猶大。儘管偶像崇拜與殺戮猖獗,要記得神曾應許大衛要堅立他後裔的國位直到永遠(代上 17:11–12;詩 89:34–37)。作者正是以此解釋約蘭何以不被滅絕:「耶和華卻因自己與大衛所立的約,不肯滅大衛的家,照他所應許的,永遠賜燈光與大衛和他的子孫」(代下 21:7)。神與大衛的約,正是約蘭與隨後不敬虔諸王故事的背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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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蘭效法亞哈行惡(21:1–7)
約沙法把國給長子約蘭。約蘭穩固王位後便殺盡眾兄弟與以色列的一些首領,以除去王位的威脅。他娶亞哈女兒亞他利雅,這聯盟的慘痛後果使南國陷入偶像崇拜,故他「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」。按摩西之約,殺人當償命,但因神與大衛的約,神的全怒被收回。神曾應許大衛永遠有「燈光」(nir,大衛後裔的隱喻),標誌其世系的永續——與惡人的燈熄滅相反。儘管許多南國王行惡,神仍信守對大衛的應許,他的「燈光」不致熄滅。
以東背叛、約蘭離棄神(21:8–11)
以東背叛猶大、自立王,約蘭出兵卻無法平定;立拿也背叛,顯出約蘭惡治下的動盪。令人心碎的是,王設立邱壇,使猶大「行邪淫」(z-n-h,先知比喻拜偶像的用語),引以色列走迷。約沙法曾領百姓歸向耶和華,約蘭如今卻要為引人走迷負責——這是當受最嚴厲懲罰的重罪(申 13)。
神審判約蘭(21:12–20)
約蘭收到先知以利亞的信(信大概早先寫成,因以利亞此前已被旋風接去),嚴厲控訴他不效法約沙法與亞撒、反效法以色列諸王,引猶大行邪淫、又殺了比自己好的眾兄弟。神宣告要重重擊打他的家——眾子、眾妻與一切所有。神便激動非利士人與阿拉伯人(正是曾向約沙法進貢的兩族,如今情勢逆轉)攻打猶大,擄掠約蘭的財物,擄走他的妻子、殺了他的眾子,惟存幼子亞哈謝(確保大衛的「燈光」不滅)。神又使約蘭患不治的腸病,兩年後腸子墜落、極痛而死,毫無尊榮,僅作王八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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敬虔領導的重要
思想約蘭的治理時,要記得約沙法多年前藉兒子娶亞他利雅而與亞哈結盟。這不敬虔聯盟的影響不僅見於約沙法自己的治理,更如毒蛛之網繼續蔓延:耶洗別已在北國推廣亞舍拉與巴力崇拜,如今約蘭與其妻又把不敬虔的影響施於南國——亞哈家在南北兩國都造成浩劫。亞撒曾勇敢地廢去拜亞舍拉的祖母太后之位;若約沙法從與亞哈結盟的災難中學到教訓、採取類似行動,會如何呢?他卻把國給娶亞哈女兒的約蘭,這既使這不敬虔聯盟合法化,也使亞他利雅對南國有更大影響。約沙法的接班計劃竟把國度推向滅亡的邊緣。
相反,大衛明白設立敬虔領袖的重要,花大量心力確保可靠的領袖到位(代上 23–27),又給所羅門慈父般的勸勉,催他跟隨耶和華。雖然這類警戒不能保證結果(為人父母者都明白),大衛卻認真對待領導的交接,催領袖尋求耶和華。以色列領袖的品格何等要緊——他們能塑造整個群體的屬靈氣候。新約強調敬虔品格是教會領導的要求(提前 3;5)。保羅留提多在革哩底各城設立長老、列明長老當有的美德(多 1:5–9);在初代教會,這不僅意味確保敬虔領袖到位,也意味責備假教師,免得他們負面影響身體。啟示錄正責備推雅推喇教會容讓那自稱先知的婦人耶洗別教導,引神的僕人行淫、拜偶像(啟 2:20)。不敬虔的領袖能迅速使教會走迷、對身體施加不當影響——這正是約沙法立娶亞哈女兒之約蘭為王所見的。約沙法本當在死前採取行動,確保國度交在敬虔的人手中;同樣,教會領袖也需確保教會由敬虔之人帶領,有時這需要勇敢地對付罪、採取紀律行動,即使涉及知名的公眾人物。接下來的故事凸顯亞他利雅繼續施展不敬虔影響所釀的禍亂,但奇妙的是,在這被罪籠罩的黑暗時期,一位敬虔的女子要勇敢地行事,冒生命危險確保國度交在合法的嗣子手中、除去邪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