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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5 篇 · 歷代志上

利未人抬約櫃進耶路撒冷

歷代志上 15:1–29 | 1 Chronicles 15:1–29

經文一覽約櫃在俄別以東家三個月後,大衛照律法的規定,惟用利未人扛抬,把約櫃迎進耶路撒冷。他預備帳幕、分派利未歌唱者與樂手、自己穿細麻衣,在歡呼、號角、鈸與琴瑟聲中踴躍跳舞。米甲卻在心裡藐視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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詩篇 132 描述王立志為神預備安歇之所(132:2–5),正在代上 15 章中實現。這首上行之詩把錫安的敬拜描繪為歡樂的時刻:「我們要進祂的居所,在祂腳凳前下拜……耶和華啊,求你興起,和你有能力的約櫃同入安息之所」(132:7–9)——這是詩篇中唯一用「約櫃」一詞之處。約櫃在耶路撒冷尋得安歇所帶來的喜樂,正見於隨後的故事:大衛與聖會「歡呼吹角,敲鈸彈琴」把約櫃迎入安歇之所(15:28),連王也「踴躍跳舞」(15:29)。約櫃進入耶路撒冷是國度生命的高峰時刻——它表明那位坐在基路伯之上的神,如今住在耶路撒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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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衛聚集全以色列迎約櫃(15:1–3)

大衛搭起一座臨時的帳幕,令人想起以色列早期神與百姓同行的會幕。籌備運送約櫃時,他採取一切預防措施,免得烏撒之死的悲劇重演:惟有利未人可扛抬約櫃,因只有他們蒙派從事此任(民 4;申 10:8)。全以色列為這歡樂之事聚集。

大衛召聚祭司與利未領袖(15:4–15)

大衛召聚祭司和利未人從事這神聖任務,分派哥轄、米拉利、革順三大家族的六位利未領袖(哥轄居首)及另三位領袖,共逾 850 名利未人(含歌唱者、樂手、守門者)齊集——這是全群體的慶典!他又召來兩位祭司撒督(出於以利亞撒一系)與亞比亞他(出於以他瑪一系)。大衛吩咐他們自潔,因約櫃是聖物,搬移者須按律法在禮儀上預備妥當。大衛追述烏撒慘痛的故事——神向他「闖殺」(p-r-ts,13:11;15:13),正如神在西奈山曾警告,擅自挨近者神必「闖殺」(出 19:22, 24)。故此一切預防措施都要做足,利未人遂「照摩西所吩咐、按耶和華的話」用杠把約櫃扛在肩上。

大衛派定歌唱者、樂手與守門者(15:16–26)

大衛吩咐利未人派他們的弟兄用琴瑟鈸歌唱奏樂,發出歡欣之聲。向耶和華歌唱是貫穿歷代志的重要主題(動詞與名詞合計逾三十次出現)!詩篇滿載「向神歌唱」的勸勉,而利未人更勸全地向耶和華歌唱。以色列敬拜中用多種樂器,利未樂手帶領讚美稱謝、職務以抽籤分定。守門者管理約櫃,祭司吹號。王與眾民歡歡喜喜把約櫃從俄別以東家抬上來,神也幫助扛抬約櫃的利未人,並獻祭。

約櫃進入耶路撒冷的慶典(15:27–29)

作者特別說明大衛的衣著:他穿細麻布外袍。細麻用以妝飾聖殿、為分別事奉神的利未歌唱者所穿;大衛穿利未人般的細麻衣,把他認同為他們中的一員。更甚者,他所穿惟祭司可穿的細麻以弗得,標明他是一位「祭司性的君王」(參詩 110;亞 6:11–15)。進城的行列滿了歡樂的樂聲。這歡騰的行列卻與大衛的妻子米甲形成對比——她見大衛踴躍跳舞,就心裡藐視他。米甲雖曾愛大衛,二人關係卻充滿心碎。她視大衛的舉動為可恥,大衛卻回應(撒下 6:21):這是在那揀選他、立他治理耶和華子民的耶和華面前——「我必在耶和華面前跳舞」。大衛毫不羞愧地獻上對揀選他之神的敬虔,他實在有充分的理由在他的神面前歡慶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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敬拜神居於聖會的中心

約櫃進入耶路撒冷是大衛治理的高峰時刻。在首次嘗試致命地失敗後(代上 13),這是在耶和華面前歡唱慶祝的時刻。約櫃表明神與祂的子民同在。所羅門後來驚歎:「神果真與世人同住在地上嗎?看哪,天和天上的天,尚且不足你居住的」(代下 6:18)。約櫃住在耶路撒冷正訴說這深邃的實際——那位創造全宇宙、坐在至高之處的聖者,竟真的來住在祂百姓中間。神在耶路撒冷的同在意味著這國度不是政治組織,而是祭司的國度、敬拜的帝國(哈恩語):「以色列首先不是為軍事、政治或經濟目的而組織的國家實體;在以色列,這一切尋常的治理理由都要服從於那獨一壓倒一切的緣由——敬拜神。」這正是約櫃進城如此重要、作者如此看重它(提及約櫃四十六次,儘管被擄後的書卷完全未提)、又如此頻繁提到向耶和華歌唱的原因——神在祂百姓中的同在乃是喜樂之事!這也是下一章全論敬拜(撒母耳記所無)的原因。

值得注意的是,譯為「會」的希伯來字 qahal(13:2, 4;15:3)在歷代志中突出地出現,七十士譯本將其譯為 ekklesia——正是新約用以描述「教會」的同一希臘字。費依(Gordon Fee)指出,保羅使用 ekklesia 首先是基於它在舊約中對應「以色列會眾」的 qahal。這凸顯舊約聖會與新約信徒聚集之間的連續性。代上 15 章歡唱敬拜、迎約櫃進城的場景,正豐富地刻畫了「作神子民」的意義——以敬拜為中心。這場景在初代教會中一再重演:信徒在家中聚集,「用詩章、頌詞、靈歌彼此對說,口唱心和地讚美主」(弗 5:19;西 3:16)。費依觀察到,初代基督徒把詩篇向「耶和華」所唱的,如今向「基督」為主而唱——故基督徒的敬拜深深植根於基督論。

費依也慨歎,英文「church」一詞常使我們錯失與舊約的這層重要連結:今日「教會」常指一座建築物(保羅時代並無此義),而非為敬拜團契聚集的信徒群體;我們「上教堂」的概念更像去看球賽或赴會,但保羅的用語是要鼓勵我們「作為一個會(ekklesia)聚集」,以敬拜神與基督、並彼此團契。代上 15 章神子民慶祝祂同在的故事,給出「作教會」的異象——一群為敬拜聚集的子民。作者重述以色列歷史時,深深體會到「神與祂子民同在」。這實際延續到新約信徒身上,他們慶祝以馬內利「神與我們同在」的降臨。耶穌不僅與門徒同行,更說:「無論在哪裡,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集,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」(太 18:20)。教會不是建築,也不繫於任何特定地點(約 4:20–24);當神的子民聚集敬拜三一神——無論在家中、會堂,甚至監牢——他們就是 ekklesia,就是古時的聖會。我們是神的子民、君尊的祭司,要「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」(彼前 2:9)。這約櫃進城的高潮故事,引出一段對耶和華的長篇讚美(代上 16),正是我們接下來要看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