迎接約櫃與烏撒之死
歷代志上 13:1–14 | 1 Chronicles 13:1–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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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櫃約 114 公分長、68 公分寬高,櫃蓋(施恩座)兩端有金基路伯,是贖罪之處(利 16:2)。約櫃四角有金環、穿杠,惟有利未人可用肩扛抬,不可用手觸摸(出 25:12–15;申 10:8)。約櫃安放在會幕至聖所,極其聖潔。大衛第二次迎櫃時特地委派利未人,暗示烏撒並非利未人——身為平民,他本被禁止從事此任,連利未人也須保持距離、用杠而不以手扛。明白這原初的律法背景,才能正確解讀所發生的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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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衛與民商議迎約櫃(13:1–4)
敘事以大衛求問領袖開始——他追述掃羅作王時,眾人沒有「求問」(d-r-sh)約櫃。約櫃既是神同在之處,不求問約櫃便是不尋求神本身(對比 10:13–14 掃羅的不求問)。相反,大衛的主動為他的王權定下基調:他是尋求神同在的王,並勸以色列常常尋求神的面(16:10–11)。約櫃也稱「法櫃」「耶和華的約櫃」,其中存放十誡,在立約群體中地位神聖而中心。
大衛聚集全以色列到基列耶琳(13:5–6)
大衛召聚全以色列(含祭司利未人)到耶路撒冷以北約十三公里的基列耶琳——這是分給猶大的邊界城,令人想起以色列歷史上的難堪時期:約櫃曾被非利士人擄去,後歸還、安放在此城亞比拿達的家(撒上 4–6)。在大衛的倡議下,全立約群體從遠近各方聚集,要把約櫃迎到耶路撒冷。
神向烏撒「闖殺」,他就死了(13:7–11)
以色列人把約櫃放在新車上,由烏撒與亞希約趕牛。律法從未說可用車運送約櫃!更耐人尋味的是,當初非利士人正是用新車送回約櫃(撒上 6:7)——以色列人竟採用與非利士人相同的方式。事情急轉直下也就不足為奇。本是歡慶的場合(13:8),氣氛卻在烏撒伸手扶約櫃時驟變:神向他發怒,他立時被擊殺,歌唱頓成哀哭。像烏撒這樣的平民,本不可挨近或搬移約櫃(大衛後來才認清此事,15:12–15)。約櫃是至聖之物,烏撒以為能伸手觸摸而安然無恙實屬僭妄;何況他不是扶車或扶牛,而是伸手抓住約櫃本身——那神所坐的施恩之處!這嚴重失於認清聖潔的神就在他們中間。神向烏撒「闖殺」(p-r-ts),指向祂聖潔不可親近的本質。大衛遂稱那地為「毗列斯烏撒」(闖殺烏撒),約櫃留在俄別以東家三個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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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穌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
這故事提醒我們:神居於不可親近的聖潔中。舊約用「聖」描述神的「他者性」——耶和華在榮耀的威嚴與道德的純全中,極其崇高、與受造界分別。神在西奈山以火與煙顯現時,山大大震動、百姓戰兢。神曾警告摩西,若百姓擅自挨近,祂必「闖殺」(p-r-ts)他們(出 19)。百姓必須先分別為聖(洗衣服等)才能迎見神的同在;利未人搬約櫃前也要分別為聖(藉獻祭、洗濯、穿聖衣)。整套獻祭制度、潔淨律例與倫理律法,都建基於一個前提:神居於不可親近的聖潔中。神對摩西說百姓要聖潔,「因為我是聖潔的」(利 11:44)。亞倫在兩子死後痛切地明白:親近神的人必須以祂為聖(利 10)。哈恩正確地指出,神的子民蒙召「與神親密——但要按神的條件,而非按自己的條件」。
今日我們默想神的同在時,神那不可親近、榮耀的聖潔絲毫未變。以賽亞見異象時聽見撒拉弗呼喊「聖哉!聖哉!聖哉!萬軍之耶和華」(賽 6:3),約翰所見的異象也是如此(啟 4:8)。改變的,是我們親近聖潔之神的途徑,以及我們竟能親近祂這事實本身。耶穌的死使我們能以舊約所不可能的方式親近神。在新約之下,神藉那位「聖潔、無邪惡、無玷污、遠離罪人」的大祭司耶穌,為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。神不再像對烏撒那樣向我們闖殺,因耶穌已替我們而死;我們可以坦然無懼地進到神面前,因耶穌已潔淨了我們的心(來 10:19–22)。烏撒不能親近神,耶穌的死卻使我們能親近而不懼死亡——但仍要存敬畏,因「我們的神乃是烈火」(來 12:29)。
今日教會極需重得對神聖潔的新異象。威爾斯(David Wells)敏銳地指出:當代人傾向神的「愛」,卻悲哀地失去了神的「聖潔」(即「一切使神有別於有罪受造界、並在道德榮美上高過它的」);我們被愛吸引,卻被聖潔推開。當我們選擇性地只看神的愛而排除祂的聖潔,便沒有按神的自我啟示來敬拜祂。神向摩西啟示其名時,把立約之愛與忿怒並列(出 34:6–7)——祂雖不輕易發怒、慈愛及於千代,但審判仍是祂性情中固有的,因它根植於祂的聖潔。或許教會失去神的聖潔,正是忽略舊約之講道與教導的直接後果。像烏撒這樣的故事正當在今日教會中被傳講,好叫我們重得對神聖潔的新異象——當約櫃被迎進耶路撒冷時,神「聖潔的名」受讚美(代上 16:10),祂在「聖潔的光輝」中被敬拜(16:29),祂的子民與天上活物同聲呼喊:「聖哉!聖哉!聖哉!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