祭司與利未人的班次
歷代志上 24:1–31 | 1 Chronicles 24:1–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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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衛繼續為所羅門與聖殿作預備,把祭司分為二十四班。摩西時亞倫四子蒙分別作祭司,但拿答、亞比戶因獻凡火而死(利 10),故祭司之分基於餘下的以利亞撒與以他瑪兩系。每代只有一人作大祭司,承繼之線經以利亞撒。祭司職分世襲,故作者看重家譜;本章開頭即指出大衛時的祭司撒督出於以利亞撒一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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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利亞撒與以他瑪兩祭司系(24:1–6)
本章分兩段:先記祭司的班次(24:1–19),後記其餘利未人(24:20–31)。大衛時期,撒督(出以利亞撒)與亞希米勒(出以他瑪)代表兩系。撒督是大衛忠誠可靠的僕人,在所羅門時、前任大祭司亞比亞他不忠之後成為大祭司。撒督一系較顯赫,可從人數看出:撒督一系有十六個族長,以他瑪一系有八個。職任的分配以抽籤決定,由利未文士示瑪雅在王與眾首領、撒督、亞希米勒面前記錄結果。
按籤分定祭司的班次(24:7–19)
抽籤在古代世界十分常見,用於分地、求問神的旨意(人相信神藉籤運行)。箴言精要地說:「籤放在懷裡,定事由耶和華」(箴 16:33)。抽籤也確保職責公平分配、輪流於各家,使無一家受偏待。共記二十四個名字(以利亞撒系十六、以他瑪系八),如同今日教會輪值表般的「班表」。耶何雅立列首,凸顯其家的顯赫(日後重要的馬加比家族即出此系)。名單以申明目的作結:「這就是他們的班次,要照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藉他們祖宗亞倫所吩咐的條例,進入耶和華的殿辦理事務」(24:19)——焦點在按亞倫所定條例,有秩序、有系統地派祭司在殿中事奉。
按籤分定利未人的家族(24:20–31)
本章以其餘作聖殿職事之利未人的名單作結。這些利未家族前已介紹(23:16–23),博達認為此處再列或為凸顯利未非祭司的支系,甚至意在彌合利未人與祭司、以及兩祭司系之間的裂痕,申明眾人都蒙神呼召在殿中事奉。如同祭司,這裡也用抽籤,並在大衛、撒督、亞希米勒等領袖面前公開進行(24:31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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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任的公平分配
祭司雖是本章核心,但既已在他處討論,我們此處思想另一個重要議題——抽籤與職任的公平分配。大衛用抽籤分定祭司與利未人的職任,接下來兩章分派樂手與守門者時也用抽籤。抽籤的功能之一,是確保職任在各利未家族間公平分配、不偏待任何一家。作者數次強調此點:兩祭司系「一樣(公平地)」分配(24:5),又指家族不論長幼一律同等對待(24:31);分派樂手時「無論大小、為師的或作徒弟的,都一同掣籤」(25:8),守門者也「無論大小,都按著宗族掣籤」(26:13)。抽籤確保祭司與利未家族之間沒有偏袒;既然籤是用以辨明神的旨意,這意味著他們的職任是神所派定的。
在今日教會處境中,某些音樂家族或樂手在教會中佔據顯位(尤其誰彈琴、司琴)並不罕見;我們也熟悉一兩位顯赫樂手自以為「有權」作主要樂手或敬拜帶領者的情形——某些音樂家族被偏待,難免排擠了其他樂手以恩賜事奉神的機會。本故事「職任公平分配」的原則,可藉某種輪值制度應用於教會,確保不偏待一兩個人。雅費也指出,被擄後祭司利未人多於所需,按班次組織(尼 10)使那些競逐事奉特權的人都有機會,但不是時時如此。同樣,當一間教會合資格的樂手多於所需,輪值制度能使各人都得運用恩賜。
這些章節背後的關鍵觀念是:利未人蒙召「事奉」(民 8:14–22)。難怪「事奉」一詞貫穿這幾章——凸顯個人偏好在「事奉神」這更高呼召面前是次要的。我們蒙召忠心善用神所賜的恩賜,但這些恩賜是聖靈為「叫人得益處」而賜的(林前 12),好叫身體在愛中被建立(弗 4)。這當是我們事奉的目標。我們的恩賜不是用來榮耀自己或為己謀利。教會不是偏心待人之處(雅 2:1–9),乃要用恩賜建立身體。作者分享一例:他在任教二十年的學院,曾想開設線上舊約概論課,卻得知一位資深舊約同事已先提此事;他甘願退讓,回辦公室後卻接到那位同事的電話——對方竟已撤回自己的名,因他要作者來教這課。作為神的僕人,他甘願放下自己的權利。神如此設計祂的教會,使我們彼此需要,無一人比另一人更有價值(林前 12)。因偏待或爭奪特權職任而起的分裂,在基督的身體中毫無地位;我們個人的偏好,在「事奉主」這首要呼召面前當居其次。